4月7日下午,浙江省首单不动产财产权益类慈善信托——“余善一号”签约仪式在余杭区智慧公益慈善综合体举行。捐赠人叶振华、区民政局副局长陆佳婧及区慈善总会、杭州工商信托负责人等出席仪式。

区慈善总会法人、副会长兼秘书长金定星与捐赠人叶振华签约“余善一号”不动产慈善信托。此叶振华先生将一套商品房的十年使用权捐赠给余杭区慈善总会,全部收益将用于总会的慈善项目、
叶先生热衷于慈善事业,多次响应区委区政府的号召,积极参加慈善活动,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帮助和关爱特殊的群体,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

“余善一号”不动产慈善信托采用双受托人模式,由余杭区慈善总会与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工商信托”)共同担任受托人。本信托是双方受托人在《杭州市民政局等五部门关于做好不动产慈善信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指导下积极创新,探索不动产慈善信托落地实施的一次大胆尝试,在现有的慈善信托实践基础上主要体现以下优势:
1、以不动产的财产权利作为信托财产设立慈善信托,在保证信托财产明确、合法的前提下,简化手续、降低成本,以更灵活的方式推进杭州市不动产慈善信托从0到1的突破。
2、交易结构完整、可靠,双方受托人分工合作、职能明确,管理成本相对可控,模式具有较强的可复制性。
3、有效拓展了捐赠人参与慈善事业的形式,有利于鼓励更多爱心人士以多种形式投身慈善事业。
不动产慈善信托的设立,是余杭区慈善总会在发挥慈善信托功能的路上迈出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步。区民政局副局长陆佳婧表示“通过慈善信托以‘慈善+不动产’的形式,不断增强慈善的自我‘造血功能’,为慈善事业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力量。”

今后,区民政局、区慈善总会将不断完善与信托机构的合作,充分发挥首个慈善不动产信托的示范作用,带动更多社会爱心力量以慈善信托的形式开展慈善活动,推进我区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